为严格管理、严格程序、严格规范,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科学、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对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1.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润宏 杨 华
成员:郭志凯 李志伟 王 斌 贾宗维
秘书:李丽丽 孙承龙 库玉萍
职责:负责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复试小组
组 长:杨 华
纪检委员:郭志凯
成 员:在学院纪检工作人员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5名专家。
秘 书:李丽丽 孙承龙 库玉萍
职 责:负责具体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程序
1.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
2)《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3)初试准考证;
4)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5)本科成绩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盖章,或可查询的电子版);
6)政审表;
7)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外语四六级或其他等级证书)、 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
复试前,须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给复试单位。
2.复试
复试工作采取线下面试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2025.3.31 上午8:30;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复试地点: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大楼208室。
三、复试内容
1.复试考查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专业素质。
1)思想品德
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
2)专业素质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以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
以考生面试自我介绍(主要包括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政审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
2.复试内容占比
考察内容 |
考察要点 |
分值 |
英语水平 |
英语听说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 |
20 |
专业能力 |
复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
40 |
综合素质 |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 |
40 |
注:复试成绩总计100分,其中英语水平主要通过读一段专业英文和用英语回答一个英语问题来体现;专业能力主要通过回答两个专业问题来体现;综合素质主要通过自我介绍和复试表现来体现; 思想品德以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
3.评分标准
项目与 等级 |
综合素质 |
专业能力 |
英语 |
优秀 (100-90分) |
口头表达流畅,条理清晰;临场应变能力强;仪表得体、自信。 |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够准确回答所提问题,有独到见解;对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思维严密;语言表达流畅。 |
口语表达流畅,发音标准,语法准确;内容全面,词汇量大。 |
良好 (89-80分) |
口头表达清晰;有一定的临场应变能力强;沟通能力较好;仪表得体、较为自信。 |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够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学理分析能力;语言表达流畅。 |
口语表达清晰,发音标准,语法准确;内容比较全面,词汇量较大。 |
合格 (79-60分) |
口头表达比较清楚,有一定的逻辑性;仪表得体,态度良好。 |
对专业基础知识比较了解;能够正确理解并回答所提问题;语言表达比较清楚。 |
口语表达比较清楚,发音一般,语法正确;内容一般,词汇量一般。 |
不合格 (59-0分) |
口头表达一般,语言组织能力一般;仪表较为得体。 |
对专业基础知识太熟悉;不能很好地理解和回答问题;培养潜力一般。 |
口语表达不清楚,发音不标准,语法有错误;内容一般,词汇量一般。 |
四、复试办法
复试由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科复试小组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
2.面试按系统随机产生的顺序进行,复试时应考考生在复试小组老师邀请下进入考场,下一位考生做好准备,依序进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复试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过程中,每位考生先用汉语进行自我介绍后,随机抽选一套题作答,考生作答结束要说“回答完毕”。
4.所有复试小组专家成员按照评分标准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以百分制打分,经汇总后得出面试成绩。
五、录取及报送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报送公示,如有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按复试总成绩排列顺序递补直至完成指标,并在复试结束后将结果尽快通知考生。
六、咨询方式
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咨询电话:0354-6288587。
七、监督方式
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354-6287109,18635495977(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