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1.学生完善研究生系统个人信息(3月10日前完成)。
2.学生在系统内发起答辩资格审查(3月12日前完成)。
3.学位论文内审
3.1学生上传内审论文,导师通过审核(3月25日上午9点)。
3.2学位论文校内评阅(4月5日前完成)。
4.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4月9日前完成)。
第一次检测结果≤20%的学位论文直接提交外审。第一次检测结果≤30%,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二次查重,≤20%的学位论文提交外审,第二次查重仍然>20%,流程终止。
5.学位论文校外评阅(4月10日由学院提交至平台)。
6.学位论文答辩及修改(5月25日前完成答辩,5月27日前完成论文的修改与定稿)。
7.学位信息采集(5月28日前完成),请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中的流程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规定按时完成。
注:7.学位信息采集,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应根据相应数据表的基本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基本信息与录取信息一致,否则影响学位证书信息。数据表中需填写代码的项目请查阅附件《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
二、答辩安排
1.学位论文答辩及修改:5月25日前完成答辩(答辩请采取线下方式),5月27日前完成论文的修改与定稿。
2.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督导检查,请各导学团队秘书在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提交实验大楼211A教务办公室审批(团队学生较多可自行划分答辩小组),未经审批的组织答辩结果不予认可。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须提前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发布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三、组织答辩
1.预答辩
预答辩工作在论文外审意见返回后进行。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至少要求在导师组内自行安排预答辩。
2.正式答辩
2.1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新版学生端”填写答辩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2.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由5位或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名相关行(企)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相同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合作导师、行(企)业导师、配偶及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秘书。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本单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安排、答辩记录、评阅及答辩意见汇总等事宜,学位申请人本人不得参与。
2.3. 答辩秘书应提前三天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
2.4. 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农大行字〔2022〕18号)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重点检查创新性、工作量、学术规范及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水平等内容,并提出改进意见。答辩委员会在作出答辩决议前,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答辩人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答辩材料请用蓝、黑中性笔填写、签字。
四、答辩结束后报送材料(答辩秘书要协助研究生准备材料签字等事宜)
1.答辩秘书准备材料
答辩花费名单(答辩结束后发给学生报销)。
2.学生5月28日交回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硕士);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A4纸质版一份(硕士);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登记表》A4纸质版一份(硕士);
(4)《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硕士,A4纸质版一份);
(5)答辩申请书(硕士,学生系统下载,正反打印);
(6)《2023—2024学年度山西省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填写腾讯文档,文档后续发布);
(7)《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硕士申请授予学位情况表》,本次不申请学位的学生也必须填写,(填写腾讯文档,文档后续发布);
(8)论文评阅意见(外审意见,双面A4纸质版,硕士2份 );
(9)知识产权任务书1份;
(10)答辩情况表(答辩前来实验大楼211A教务办公室领取,一式两份);
(11)学位申请书(答辩前来实验大楼211A教务办公室领取,一式两份);
(12)按规定格式排版的同版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和PDF电子版(以学号命名),学位论文纸质版3本/人(研究生院、档案馆、图书馆各存一本),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五、学术论文审核认定
1审核对象
符合毕业条件或已毕业未超过最长申请年限的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论文要求及工作依据
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根据学校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基本条件相应版本等规定执行。
3审核认定程序
(1)研究生根据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并提交期刊原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中填报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导师审核。
(2)指导教师审核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初步审核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关联性、是否达到学位授予的规定要求,并在相应表中签署审核意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是否符合学位授予的要求给出明确的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在《汇总表》注明原因。
4材料提交(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申请学位的硕士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下列材料交回实验大楼211A教务办公室。
(1)《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表》;
(2)《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认定情况汇总表》(填写腾讯文档,文档后续发布);
(3)对于发表在中文期刊的学术论文,提供原刊或小论文原文、导师签字后的录用证明、版面费缴纳证明;对于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正式发表的提供小论文正式版原文和检索报告原件或彩印件,没有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小论文原文、刊源检索报告原件或彩印件、论文DOI号和能在其官网检索到的证明(导师签字)。
六、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等其他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