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依据《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和教务部《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专业分流的具体工作。
组? 长:张润宏 杨华
副组长:郭志凯 贾宗维
成? 员:李志伟 王斌 刘宇晶 洪艳 车秀梅 刘艳红 邓雪峰
二、专业分流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级的计算机类本科学生(不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转专业学生)。
三、专业分流原则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在所属大类范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学院依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加权学分成绩和平均成绩分别进行排序,开展分流工作。
(3) 学院综合考虑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等因素来制定各专业的分流计划接收人数。
四、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2022级计算机类分流的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共268人,其中退伍学生不参与分流,直接确定专业。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如下:
2022级计算机类原则上分为6个教学班。各专业及班级设置情况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个班(不含转专业),约108人。
(2)网络工程专业2个班,约80人。
(3)物联网工程专业2个班,约80人。
最终的具体人数根据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分流进度安排
(1) 学院择期安排各专业负责人在院团委辅导员的协助下,面向2022级学生进行专业宣讲。
(2) 学院发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志愿,计算机类可填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中2个不同志愿。
(3)学院根据志愿填报情况进行专业分流录取。
(4)在学院网页公示录取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分流录取流程
(1)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统一排名。录取过程中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则按照加权学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平均学分绩点与加权学分成绩同时相同,则按照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 2022级计算机类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和物联网工程专业选填第一、第二志愿。
(3) 各专业首先按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报名学生数少于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时,学生被该专业直接录取。
(4) 第一志愿报名学生数多于专业计划接收人数时,按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即止。
(5) 第一志愿录取学生人数未达到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将根据上一轮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学生的第二志愿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录满即止。
(6)对于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学生,若第一、二志愿均未被录取,则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一调配。
(7) 未填报任何专业分流志愿的学生,以及少填或重复填写同一志愿且未达到其所填专业录取标准的学生,均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一调配到未录满的专业。
七、其它说明
(1)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加权学分成绩、平均成绩以2022-2023学年考试成绩计算。
(2) 按学院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若因休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当年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按复学当学年相关规定执行。
(3) 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分流后的学生于下一学期在重新编排的专业班级学习。
(4) 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申诉电话向学院提出,并提交申诉理由(手写、亲笔签名),学院将认真核实处理,申诉电话 0354-6287109。
(5) 本方案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由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