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山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推免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润宏 杨 华
副组长:郭志凯 李志伟
成 员:王 斌 贾宗维 李菊霞 刘宇晶 车秀梅 刘琪芳 刘艳红 燕红文 黄锋华 马志刚 洪 艳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负责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二、遴选推荐
(一)推免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5.全国CET-4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6.前三学年的课程考核合格,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居于本专业前20%。
(二)综合遴选
1.综合遴选成绩满分100分,由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及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加权获得。其中,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80%,综合评价指标成绩占综合遴选成绩的20%。
2.综合评价成绩满分20分,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英语六级、国家级荣誉8项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指标构成,单向指标上限分值2.5分。志愿服务以提供省部级获奖证书为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具体内容、等级及名次赋分。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情况时,得分不累加,只取最高级别的分值计算。
各项指标具体赋分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2.5分。
(2)参加志愿服务(主要指支教、支农等具有较长时间服务的项目,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2.5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指省部级设立的项目),2.5分。
(4)科研成果:最高分值2.5分。
①论文: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署名单位须为山西农业大学,论文须为正式发表成果,参评以前至少须有刊物录用证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发表G3及以上级别论文,计2.5分;发表中文核心论文,计2分。
②专利:在校期间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1)计2.5分,其他排名不计分,需以山西农业大学为署名第一单位。
(5)竞赛获奖:仅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主办的其他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一级学会主办的大学专业技能大赛等全国赛,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①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证书额定人员)计2.5分。
②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二等奖(证书额定人员)计2分。
③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证书额定人员)计1.5分。
(6)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主持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计2.5分,未结题验收,计1分;一般项目,结题验收合格,计1.5分,未结题验收,计0.5分。
(7)英语六级:六级成绩≥425,该项指标得分=本人六级成绩/提交材料最高分*2.5。
(8)国家级荣誉称号:获得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国家荣誉称号,计2.5分。
说明:以上各项指标统计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文件下达之日。总分相同条件下,按照学生的成绩绩点、英语六级、国家级荣誉、科研成果、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竞赛获奖进行排名。
3.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以教务部认定结果为准。
4.综合遴选成绩=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5*80+综合评价成绩。
三、指标分配
本年度学校向我院下达的推免生指标数为8名。
根据每个专业综合遴选成绩排名顺序推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推荐4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推荐1名、网络工程专业推荐2名、物联网工程专业推荐1名。
四、推免工作程序
1.提交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2.对提出推免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具备推免资格,通过初审者,由学院统一进行材料审核。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申请者GPA排名、综合评价指标材料审核,计算综合遴选成绩,按照各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填报《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结果》,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工作载体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六、其他事项
申诉电话:0354-6287109
0354-6286486
本办法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