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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1:30    作者:    来源:    点击量:



为严格管理、严格程序、严格规范,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科学、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对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润宏 杨华

成员:郭志凯 李志伟 王斌 贾宗维

秘书:关娟 高瑞波

职责:负责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督查小组

组长:郭志凯

成员:刘宇晶

职责:负责复试资格审查、抽取面试专家及监督复试等工作。

(三)复试小组

组长:杨华

成员:在学院纪检工作人员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5名专家。

秘书:关娟、王斌

职责:负责具体的复试工作。

(四)复试办公室

负责人:李志伟

成员:关娟 孙承龙

职责:具体负责通知学生、学生信息确认、面试会场布置及联络咨询等工作。

二、调剂专业

电子信息专业硕士

三、调剂要求

(一)初试成绩达到A区一志愿报考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可以调入自命题科目,自命题科目不可调入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四)符合《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接受调剂专业基本要求》相关要求。调剂专业优先级以调剂批次公告为准。

(五)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调剂考生到202391日须满三年工作经验。

(六)非全日制专业调剂须为“定向就业”考生。

(七)第一志愿报考082800农业工程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区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进行调剂。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十)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校-学院-专业-学习方式,4个方面任一发生变化,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系统调剂的不予录取。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专业硕士调剂优先等级:

专业

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学历要求

本科专业要求

调剂专业范围

085400

电子信息

本科

工学类、理学类专业

第一等级:0854电子信息

第二等级: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3系统工程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

第三等级: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1 物理电子学、080902 电路与系统、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35软件工程

0839网络空间安全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应届生将准考证、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盖章或可查询的电子版)、政审表(学院党委盖章)、毕业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学信网下载学籍表、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制作成一个pdf文件。

往届生将考生要将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学院或档案所在地盖章或可查询的电子版)、政审表(档案所在地、工作单位或社区盖章)、毕业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学信网下载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名材料等制作成一个PDF文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还需提供入伍证、退伍证扫描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期满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定向考生还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以邮寄的方式,向所报考招生学院提交。

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按照各招生学院要求的方式提交。如有不在学信网查询期间的学历,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要填写承诺书,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期间,学校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现场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

入学后,学校要对考生身份、复试过程进行全面复查,如有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2.复试

采用钉钉远程研究生复试平台和腾讯会议平台。考生提前准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或智能4G/5G手机,安装主位钉钉复试平台。另准备一台笔记本或智能4G/5G手机,安装次位腾讯会议平台。两个平台组成双机位模式。主位平台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使用手机要提前确认流量充足,两个机位均需保持网络信号稳定畅通。

为确保复试过程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调试好设备,复试前将进行培训和联网测试(培训和测试时间以公告通知为准,大家一定保持联系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官方平台公告)。

3.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开学后在学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

 

五、复试时间和内容

1.复试时间

202341日上午830开始。

2.复试考察内容和所占分值

考察内容

考察要点

分值

英语水平

英语听说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

20

专业素质和能力

复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40

综合素质和能力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

40

注:复试成绩总计100分,其中英语水平主要通过读一段专业英文和用英语回答一个英语问题来体现,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通过回答两个专业问题来体现,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通过自我介绍和复试表现来体现。

3.评分标准

??? 见附件1

六、复试办法

复试由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科复试小组进行面试。

1.面试采取口试形式进行。

2.面试按系统随机产生的面试顺序进行,复试时应考考生在复试小组技术助理老师邀请下进入平台参加面试,下一位考生做好准备,依序进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复试考场,经技术助理再次确认,无法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过程中,每位考生先用汉语进行自我介绍后,随机抽选一套题作答,(每套题包括复试科目专业课题、综合开放性能力型题和英语),专业课一道题,综合开放性能力一道题,英语两道题,共四道题。考生作答结束要说回答完毕,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秘书做好面试记录。所有复试小组专家成员按照评分标准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以百分制打分,经汇总后得出面试成绩。

6.复试时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取消资格。要求考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信息备案表》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要调取初试试卷再次核实,慎重录取。

8.考生体检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9.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考生诚信纪录中,有考试违纪记录的不予录取。

10.复试结束后,秘书认真填写复试表、复试成绩计算表及相关工作表格,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统一汇总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七、录取

1.复试结束,院部组织各学科(专业)汇总面试成绩,算出每个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能小于60分,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最后的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按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和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形式,如有学生不符合录取条件被取消资格,按成绩排列顺序递补直至完成指标,并在复试结束后将结果尽快通知考生。

4.复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所有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主管校领导审签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最后经国家录取审核检查通过后,方可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八、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要求进行。

九、监督电话

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354-628710913466883256(杨老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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